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9号)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闽科计〔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福建省科技厅对项目验收实行资信管理制度。为确保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项目按期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主要对项目任务书的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承诺遵守科研诚信要求,保证提供的项目信息真实性,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项目验收工作由福建省科技厅主持或委托有关单位(部门)主持验收。项目验收采用会议验收和简易验收两种方式。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重点项目)采用会议验收,其他类别的项目采用简易验收。
四、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的验收要求和流程(附件1),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项目总结、科技报告以及项目经费使用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项目(附件2)应于到期之前30日主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若需延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前三个月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各单位应从严审核把关。
六、项目验收后,请按照要求打印和装订《项目验收表》与相关附件材料,交至两校区科技处。
联系人:喻 颖,联系电话:0592-6161213;
电子邮箱:kjcxmk@hqu.edu.cn
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4室或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205室。
附件:1.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要求与流程(按项目类型分类)
2.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项目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