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分别按照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星期二)的课程安排上课。
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节假日前、后一天,除非特殊情况(如病假),不得请假。